關于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的通告
城區府發〔2008〕46號
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、市政府關于開展城鄉清潔工程的實施意見,切實改善我區城鄉人居環境,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,提高城市文明水平,營造整潔、優美、和諧的城鄉環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、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精神,現將我區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的時間步驟
(一)動員部署階段:2008年10月—12月。
(二)集中整治階段:2009年1月—12月。
(三)綜合整改階段:2010年1月—12月。
二、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的重點整治任務
(一)全面整治城市“六亂”,即:亂擺賣、亂堆放、亂開挖、亂拉掛、亂張貼、亂搭建,保持主要道路、街道整潔美觀,城市秩序良好。
(二)全面整治工業園區環境衛生,加強綠化美化工作,打擊偷燒、亂堆放工業垃圾等行為,查處違法違規拆解場所,完善園區生活配套設施,進一步提高園區的建設檔次。
(三)全面整治農村環境衛生,嚴格控制和打擊農村亂搭亂建行為,建立農村衛生保潔制度,切實改善農村生活條件。
(四)大力整治居住小區及城中村環境衛生,清除衛生死角,落實環境清潔“三包”責任,加強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管理,進一步美化、凈化小區環境,規范城中村管理。
(五)全面清理轄區范圍內的違法違規建設,強制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違法建設,嚴禁擅自改變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內容等,規范城鄉建設管理。
(六)全面整治旅游景區、酒店賓館、文娛場所及旅游線路環境衛生,清理景區占道設點擺賣、黑車搭客、圍追游客、強行兜售等行為,提高我區旅游業的檔次和發展水平。
(七)規范和整頓市區農貿市場,清理占道經營、店外設攤、亂扔垃圾、亂排污水等行為,落實攤前、店前“三包”責任等,為群眾提供整潔、健康的購物環境。
(八)全面整治公共場所環境衛生,整治亂擺亂賣、亂停亂放及亂寫亂貼等行為,進一步完善公共場所配套設施,更好地為市民提供休閑健身娛樂場所。
(九)加強礦口環境整治,杜絕無證開采,對開采的礦山、瓷沙場等加強復綠和水土流失治理,加強礦口出入車輛的管理,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。
(十)加強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建筑運輸管理,整治建筑垃圾亂堆放、污水亂排放等行為,有效解決施工現場污染環境、噪聲擾民和市區道路運輸拋撒污染等問題。
城鄉清潔工程關系到我區的城市形象,關系到我區的可持續發展,與千家萬戶的生活息息相關。區政府號召全區干部群眾積極投身到城鄉清潔工程中來,樹立公共意識,規范公共行為,自覺消除不良陋習,自覺愛護城鄉環境,讓我們的城市更整潔,讓我們的生活更美好。
本通告由清遠市清城區城鄉清潔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二ΟΟ八年十二月十六日